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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9 来源:国家统计局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经有关部门授权,现将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通告如下: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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